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工作部署,为进一步夯实基层政务服务工作基础,提升街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,畅通服务企业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,南京市政务办践行“以人民为中心”服务宗旨,依据国家和省关于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要求,制定并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提升街道政务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》(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了事项规范管理、规范服务场所、规范“一窗”服务、推进服务下沉、推进跨域通办、拓展服务渠道、加强数据共享、鼓励创新服务、加强队伍建设等9个方面工作任务。与《指导意见》同步印发的还有第一批南京市街道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。今年5月,市政务办第一时间响应市委组织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,成立街镇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专班,聚焦劳动就业、社会保险、医疗卫生、养老服务、社会服务、户籍管理等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领域,全面梳理街镇层面直接承办、委托收件和帮办代办等街镇行使的各类事项。在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大力支持配合下,最终形成南京市街道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(第一批),共涉及14个部门216个事项,其中行政许可31项、行政确认23项、行政给付7项、其他行政权力10项、公共服务145项。与现行街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相比,此次发布的《通用目录》覆盖业务范围更广、颗粒度更精细且受理方式更为多样,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“就近办、家门口办”。
下一步,南京市政务办将组织相关市级部门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“四级N同”标准化工作要求,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中统一规范录入第一批《通用目录》事项清单以及办事指南,按办事情形细化服务,不断加强事项动态管理,指导基层根据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,按条线开展事项的认领和办事指南的维护工作,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、同步更新、无差别受理、同标准办理,规范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沉至基层实施,确保事项“接得住”“办得好”。